(相关资料图)
证券时报记者 江聃
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RCEP的全面生效为我国与成员方扩大货物贸易创造了更有利条件,还将带动相应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营商环境的提升。
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被称为迄今为止全球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2020年11月15日,历时8年、31轮正式谈判,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并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今年4月3日,菲律宾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核准书。根据RCEP规定,协定将自核准书交存之日起60天后,即6月2日对菲律宾生效。这标志着RCEP已对15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全球最大的自贸区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表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RCEP实施以来,成效初步显现。各成员间货物贸易往来更加密切,区域内贸易成为稳定和拉动各成员对外贸易增长的关键力量。受益于RCEP生效实施释放的积极信号,本地区持续成为全球投资的热点区域,大多数成员利用外资呈现积极上升态势,区域整体吸引绿地投资增势强劲。
对于RCEP全面生效后会有哪些新变化?前述负责人表示,15方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开放承诺,叠加各领域高水平规则,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促进成员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崔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RCEP协议中规定了一些内在议程,例如原产地规则升级谈判、服务业负面清单谈判等,这些谈判需要所有成员的参与,RCEP全面生效有利于这些谈判的开展。同时,RCEP在现有成员中全面生效,有利于开展新成员的加入谈判。根据规定,RCEP自2022年1月1日生效后18个月可以开始开放给其他国家或单独关税区申请加入。RCEP对菲律宾生效后不久,也就是从今年7月1日开始,就到了这个期限。
商务部表示,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深入对接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进一步发挥协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具体措施包括与各成员一道,持续推动RCEP关税减让承诺、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承诺落实到位,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规则义务充分履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