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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21个省(区、市)将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
记者5月31日从民政部了解到,目前21个试点地区都已在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发布了办理指南。
民政部提示,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群众需选择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出具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为提高“跨省通办”效率,建议按照试点地区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
记者:高蕾、范思翔
编辑:胡戈
设计:苗夏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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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网编辑 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