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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司法建议理顺三方权益

发布时间:2023-07-05 17:31:16 来源:百度新闻

一个融资项目


【资料图】

引发两起纠纷

银行、保险重复追偿

政策执行存在漏洞

各方权益如何理顺?

中小企业权益又如何保障?

——且看法院“对症下药”

开出“良方”

为解决融资难问题

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

于2014年正式启动

由银行、保险公司、政府等三方

为企业经营风险把关

按比例分担贷款违约风险

该项目

已成为该市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力支撑

成效明显的同时

执行中却渐有问题显现

某公司申请该融资项目后

自2018年起出现贷款拖欠问题

银行诉至江门新会法院

要求公司等三被告偿还

贷款本金及利息310万余元

该案审理过程中

银行未向法院披露

保险公司已向其赔付166万余元的事实

且未将该部分款项予以剔除

以合同全部本息款项提起诉讼

直至另案

保险公司向该公司等

提出代位求偿权诉讼时

法院才发现

保险公司的相关追偿权利

已由银行在前案中代为主张

法院经审查认为

保险公司与银行的主张重复

明显加重了债务人的责任

银行获得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后

应扣减赔付金额追偿权益

追偿主体如何明确?

重复追偿如何避免?

两案审理中发现的问题

引起了法院的高度关注

各方履行过程中存在的行为

不仅不利于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有违项目初衷

更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的风险

在与该项目主管部门多次沟通

化解本案诉讼风险的基础上

新会法院向该部门

发出司法建议

指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理顺三方权责关系

预防虚假诉讼的发生

更好维护各方权益

收到建议后

该主管部门高度重视

第一时间组织银行、保险公司

对上述追偿行为进行剖析

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改进方案

今年6月

《江门市中小企业“政银保”融资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修订)》

正式印发

方案明确

“借款企业出现不良贷款

担保/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付后

合作银行、担保/保险公司

在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范围内

各自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政银保’融资项目的主管部门

将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相关追偿工作”

同时对银行的追偿范围

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审理一案、治理一片。近年来,新会法院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通过总结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行业、领域风险漏洞,共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4份,帮助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切实打通优化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

原标题:《一份司法建议理顺三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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